承接上文:
https://ziweifatestudy.blogspot.com/2021/06/blog-post.html
在19世紀前的歐州,大局是婚姻無關愛情,更多是經濟的因素主宰婚姻。
中國1919年五四運動後,才開始有「有愛情才結婚」的想法,而且這種思想並未即時普及,頭腦舊的人,仍然用「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」的方式掌控子女的婚姻。
古人認為結婚是為了敬祖先,為了有後代,絕對無關什麼愛情:
「昏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廟,而下以繼後世也」《禮記·昏義》
古人認為夫妻間要「相敬如賓」,無關什麼愛情,社會規範也不太接受二人大庭廣眾下擁抱親吻。
指出古代東西方的婚姻史,是要先了解古今不同,而紫微斗數是數百年前的發明,有些人不了解當時社會文化歷史背景,盲目搬古書為今人推算,恐怕誤人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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