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文多次提到,古今婚姻制度很不同,
舉例:
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將「通姦」定為死罪,離婚也成為幾乎不可能的事情,這就是「禁止離婚主義」的出現。「禁止離婚主義」主張有效締結的婚姻是不可以解除的,除非一方死亡,而宗教法只允許夫妻分居,並且分居的時候不能再婚。
「傳統上,天主教西方教會規定一切合法有效的婚姻都是不可解散的。也就是說,一對受過洗的男女,經過合法的手續完成了婚姻聖事,並有了婚姻的「既遂」事實,那麼他們這種「聖事既遂婚姻」(亦即所謂「完成而既遂的有效婚姻」),不僅是婚姻當事人不能自己解散,而且任何人間的權威(包括教會)都不能宣佈解散它。」
當今據說婚姻自由,離婚亦自由(想一想未離婚是否代表二人關係好?許多未離婚的只是盤算離婚後經濟,子女問題如何處理,想來想去,想不通,離不了婚)
前文又說過:紫微斗數有一生的命盤,十年的大運,一年的流年,一個月的流月,一生的感情運勢肯定會遇到大小不斷的考驗。若以是否離婚定婚姻的成敗,有深入研究紫微斗數者,可以為人找出關鍵年份,早作指點,令人最大程度地不進入離婚程序。
斗數古書有些文字「三妻之命」,「三」在古文里,可以指多的意思,不一定是三個妻子。放在現代語境而言,這類命盤重自我,喜歡做自己,不忍沉悶重覆的「過日子」婚姻狀態,因此婚姻生活中就較難遷就,忍讓,離婚機率就高。
『異日,與君遊於果園,食桃而甘,不盡,以其半啗君,君曰:「愛我哉,忘其口味,以啗寡人。」及彌子色衰愛弛,得罪於君,君曰:「是固嘗矯駕吾車,又嘗啗我以餘桃。」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,而以前之所以見賢,而後獲罪者,愛憎之變也。』《韓非子說難》
結婚和離婚這種程序上(手續),形式上,表面上,社會制度上的東西,世界事實清楚的很,愛不一定結,憎也不一定離。題外話,一朋友在內地有間獨立屋,閒時去住,常聽到對面夫妻喊打喊殺聲,稍後便見一女士眼晴腫了一塊。過數月又去住,情況依然,上次左眼腫,今次換了右眼腫,但他們繼續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。朋友嘆一口氣,你們不離,我賣屋了,我休假不是為了看武打片。
人性如何適應當今社會規範的一夫一妻制monogamy ,如何快活,快樂地「從青絲到白髮」,不是容易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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